导游擅自多收费可否要求退还?
《工人日报》(2010年11月08日 007版)

加收旅费 有违约定
漫画 李法明
今年国庆节期间,我们一家三口参加了一家旅行社组织的五日游。本来我们的旅行费用是出发前已经约定并交纳了的,但旅程的第二天早餐后,导游未征得游客同意,擅自增加了一项旅游项目,并收取每人150元费用,为此,我们共多支出450元。请问,我可否要求旅行社退还其擅自收取的费用?
读者 张兵
张兵
你有权要求旅行社退还其擅自收取的费用。
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23条规定:“旅游者要求旅游经营者返还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因拒绝旅游经营者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的项目被增收的费用。”根据上述规定,导游的行为违反了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的约定,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额退还你们参加自费项目的款项。你可以先跟旅行社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程永杰 胡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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