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内陆外向型经济的新通道
河南首设中部综合保税区
《工人日报》(2010年11月05日 004版)
本报讯 (实习生余嘉熙)河南在中部地区率先打开一条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新通道。河南省政府11月3日在郑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国务院已正式批准设立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为5.073平方公里。这是我国中部地区设立的第一个综合保税区,这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第13个综合保税区。
“作为内陆省份,河南迫切需要有这样一个综合保税区,作为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交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的载体和平台。”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岳文海介绍说,有了这个平台,河南的开放环境完全可以比肩沿海地区,让内地发展加工贸易、承接产业转移成为现实。
目前,该保税区的报关报检大厅、围网卡口、查验设施等建筑设计已完成。岳文海表示,下一步,省里将按照国务院的批复要求,统筹部署、明确节点、倒排工期,开展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百日会战”。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全力以赴加快建设速度,争取尽快通过国家验收,早日封关运行。
据了解,综合保税区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被赋予最大的开放度,相当于“境内关外”。作为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执行特殊的税收和外汇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等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