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观察】与民争利的“教育财政”
黑龙江省双城市兆麟初中几乎全部是公办成分的初中学校,却打着“民办公助”的幌子收取高额学费达14年之久。双城市政协秘书长、原教育局局长杨耀武承认,市里曾与兆麟初中有协议,该校所收学费的30%要交给市政府。双城市副市长高丽馨解释说,这些事“是市委常委会决定的”。引起了社会质疑。
好一个不知羞耻的“教育财政”,这是笔者看完新闻后的强烈感受。
“教育财政”是套用“土地财政”而来的。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主任曾康华教授说,土地出让金在部分地区接近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某些政府完全成了出卖土地换取转让金的“商人”,大力推行公司化运作。所以,中央党校专家周天勇说,“土地财政”是推动高房价的罪魁。
今天,继“土地财政”之后,“教育财政”同样大模大样登上了政府的财政台面,义务教育这种最应该坚守的教育良心,最应该实施政府反哺的社会公共品,还是成为了个别政府提升收入、经营创收的隐形行业。
14年共收取7000万群众血汗钱,其中的30%给政府。可政府光知道算“利润账”,却忘了“民心账”和“责任账”以及“和谐账”。换言之,政府虽然赚了钱,却将应该承担的公共责任完全扔到一边,将遵纪守法扔到一边,将公共守夜人的责任扔到一边,更将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愿望踩到脚下,任由群众在“高价教育”中无奈挣扎,这实在是一种行政残忍,这是对民生国策的背离,是对还利于民政策的背离,更是对政府形象的极大不尊重。说得重一点,一些地方政府眼里只有钱,而没了道德准则和法治意识,“其身不正,虽命不从”,如何给公众率先垂范的人格指导呢?
“房地产财政”制造的充其量是“建筑豆腐渣”,“教育财政”则有可能制造更多“教育豆腐渣”,而教育的断层和根基不稳一旦形成,会直接造成人才资源的劣质化,说“教育财政”制造者就是民族罪人,一点也不夸张。
这些年,基层群体事件不断增多,一个主因就是“少数干部的官僚主义、行政不作为、错误决策和腐败行为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政治根源”。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干部不注意倾听群众呼声,不关心群众疾苦,使小矛盾酿成大矛盾,最后酿成群体性事件;一些地方和一些干部违背科学发展观,脱离实际,不顾民意,硬性推行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项目”;违法乱纪,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谁能保证违法乱纪的“教育财政”不会对社会稳定、人心稳定等社会良性生态,造成巨大的精神摧残呢?
近日有媒体刊登文章谈到了警醒意识,“较之乱世,盛世诱惑更多,特别是面对金钱刺激和物质诱惑。一个谦卑的人,懂得时刻警醒,持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望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水平。假如作为社会细胞的个体的心灵是健康的,思想、感情相对纯净,人们就能时刻警醒自己的行为。从宏观意义上说,一个民族保持警醒的心态,才能使盛世得以长久延续。”某些官员和基层政府没有这种危机意识和警醒心态,关键就是缺乏严厉问责。
因此,对于损害教育和社会生态的“教育财政”,有必要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全国性普查和检查,看看还有哪些地方政府还在鲸吞义务教育法精神,在蹂躏教育公益性。一旦发现,按照相关法律严肃处罚,革职罢官,看他还敢不敢再打教育的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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