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0年10月26日 星期一

【探讨与创新】法定退休年龄调整之我见

□钮友宁
《工人日报》(2010年10月26日 006版)

法定退休年龄是否推迟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实利益,关系到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关系到劳动保障政策实施的公平性和政府决策管理能力,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法治环境的构建。法定退休权利的调整一项关系全面均衡和普适普惠的全民福利制度安排。所以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慎之又慎、科学民主决策。

笔者个人认为,现阶段推迟退休年龄不是解决老龄化状态下就业之道,原因主要有四。

首先,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并未有实质性改变。我国虽然城镇新增劳动力资源的增幅减少,但是城乡劳动力资源的绝对数量和供给动能还是非常巨大,推迟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可能与发挥市场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和社会需要充分就业背道而驰。

其次,我国现阶段劳动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障体系尚未成熟完善。

第三,我国社会保险法尤其是养老保险的正常支付缺口不断扩大。这些问题的妥善解决涉及到社会绝大部分人的利益调整,必须凝聚全社会的共识和各级政府的财力补缺才行。

第四,劳动力市场化契约化多元化复杂化,距离规范稳定的劳动力市场形成还需要一定的成长阶段。当前,劳务派遣、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和特殊工时制,尤其是大量的隐性就业和临时性就业没有纳入政府就业管理,非正规就业对传统劳动关系和正规就业产生了明显的“挤出效应”,依法规范和有效调节企业劳动关系机制“肠梗阻”, 各类职工群体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交织形成同频共振效应,各级政府的劳动管理能力及其监察执法水平亟待完善和提高。

现阶段,要充分保障全体职工的利益,共同应对老龄化和就业难带来的社会压力,笔者建议,应坚持以下几点。

继续坚持实施充分就业政策和公共财政政策

合理安排和有效确定社会正规就业和非正规就业的比例关系,加快社会经济关系和企业劳动关系的立法进程和相关政策制度的配套,明确形成社会民生逐步改善的社会心理预期和职工心态,依法规制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和各种非正常的隐性就业问题,继续坚持我国一元化劳动关系为主导的劳动用工制度格局。

建立经济增长带动和影响劳动就业及其工资水平的数理模型,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的企业性质类型和职工工资收入状况,建立完善企业职工工资的正常支付和适度增值的常态化机制,全面提高企业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自觉性,提高我国劳动保障政策的连续性、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建立和完善我国劳动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体系

创造市场新增的就业机会和提高适龄劳动者的劳动参与率,是现阶段各级政府促进和改善民生的当务之急。成熟劳动力的市场有效供给不足和劳动技能素质专用性导致的结构性失业,是造成我国现阶段“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的根本原因。

各级政府要科学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下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和完善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者技能培训体系,要像各地政府大力贯彻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那样,按照市场引导和社会需要并重的原则调整国民教育体系,编制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和建立经费有限保障的机制,有效整合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教育培训资源和师资力量,尤其是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刚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全面提高社会低劳动就业能力人群的市场就业能力,有效改善和化解我国劳动力市场供给趋紧的严峻形势,从根本上解决劳动者知识技能专用性和结构性失业日益突出的问题,必要时可建立有实效性的劳动培训基地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社会公益性的劳动预备制度和职工在岗培训制度,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支撑。

完成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分层结构设计

需要各级政府在调查研究、科学分析和系统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对经济社会形势和劳动就业走势的准确判断,逐步凝聚社会各阶层尤其是职工群众对劳动保障政策的共识,积极反映社会民意基础的变化和认真听取专家学者的建议,为政府科学制定劳动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障体系奠定基础。

要认真分析和切实改进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完善征收基数、适当比例、有效给付和监督管理的办法,科学制定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背景下的社会保险制度,满足城乡职工、居民和农民等阶层对社会保险的刚性需求。

要形成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机制和社会化募集管理机制,从政府土地转让金和有偿使用、国有资源税收和集体林权的转让,以及大型央企国有股减持和垄断性行业收益中,实现社保基金来源的社会化募集使用和监督管理。

在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市场系统风险的基础上,扩大基金参与公共基础建设和证券市场运作的比例,必要时各级政府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以解决我国养老保险中的空账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缺口问题。

加强对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的制度管理

一要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和企业素质教育。制定企业劳动诚信和劳动关系和谐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与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融合,强化行业道德自律机制和社会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政府部门和工会要用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把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到企业中去,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纳入政府管理绩效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去。

二要加强政府部门的劳动行政执法和劳动监察制度。各级劳动关系三方要加强对企业的常态化管理和工作指导,建立政府企业劳动诚信告诫和劳动合同管理的制度,建立与司法联动的劳动关系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尤其是妥善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和调解社会矛盾,积极加大对企业劳资矛盾的主动干预和及时化解的力度。

同时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与职工协商对话和心理疏导,建立政府定期会商企业劳动关系形势和重大集体劳动争议的协调机制,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体系和首问负责制处置办法,建立和完善集体劳动争议公开依法听证和限期办结公示制度,开展劳动执法和劳动监察相结合的突击检查活动,强化企业依法落实政策和及时报告信息制度,全面提高政府部门劳动执法检查和劳动监察的效能。

三是加强工会主动参与的法制监督和群众监督。工会组织作为企业职工合法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必须克服行政化和官僚化的思维模式和工作习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社会功能取向和工作策略,坚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职工利益的有机统一,把反映职工民意、解决民生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和完善工会干部联系企业职工和加强思想沟通的办法,加强工会与政府部门与社会舆论环境的沟通与协调,宣传工会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张,提高各级工会依法主动科学维权的能力与素质,形成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绩效考核和社会客观评价体系,增强工会组织参与群众监督的自觉性和源动力。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