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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

修路房屋被震裂能得到赔偿吗?

《工人日报》(2010年10月11日 007版)

我家附近这些年一直在建设高速公路,目前已经建到了离我的房子很近的地方。前几天,在施工方进行路基石爆破时,他们把我的房屋震坏了,导致墙体多处严重开裂,风已经能够透过缝隙吹到屋里,严重影响了我家人的生活。

请问,我能向施工方要求赔偿吗?

读者 王俊



王俊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也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因此,如果施工方在实施爆破施工中,因采取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你的房屋受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宋豫 (河南省新野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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