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平工资协商实行一票否决
企业申报先进必须提供落实到位的工资协议书
本报讯 (记者庞慧敏 通讯员刘田 陆军)“到2011年续约时,我要让老板更高兴地签下自己的名字!”9月27日,拥有270名员工的广西金田木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梁瑞昌谈起刚刚结束的工资集体协商时,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在金田木业,身为财务人员兼工会主席的梁瑞昌,在桂平市总工会的指导下,将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支付标准、节假日福利待遇等均详细地写进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中。自企业2007年成立以来,员工工资增幅每年均不低于5%。
“这样做,员工就像吃了‘定心丸’,现在招工很难,工会能帮老板稳住一支员工队伍,老板也很满意。”梁瑞昌表示,今年企业效益不错,员工工资收入估计能涨7%。
据悉,截至9月,像金田木业这样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在桂平市共有516家,工资合同签订率达91.4%。
据桂平市委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吴飞介绍,此前,市总通过调研发现,全市职工在工资收入方面存在三大突出问题:一是收入偏低,增长缓慢,职工增加工资的要求和呼声较高;二是企业内部分配机制不合理,工资分配的随意性较大, 职工缺少话语权,工资支付缺乏必要的保障机制;三是集体协商和工资协商存在简单化现象,没有真正发挥在维护职工经济利益方面的作用。
吴飞认为,开展扎实有效的工资集体协商是解决这些问题最现实、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和形式。在工作推进中,桂平市总着重加强指导,务求运作程序的规范化、科学化。同时,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完善监督的方式方法,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监督和落实。桂平市总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一票否决”制,要求各企事业工会组织申报“模范职工之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五一劳动奖状”以及 “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等,必须同时上报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并落实到位的工资协议书,否则不予考虑。
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桂平市工会在职工心目中的地位得到有力提升,职工工资收入逐年得到提高,获得了职工们的广泛赞誉。企业老板的观念也随之发生了转变,逐步认识到维护职工的利益是企业的责任,企业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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