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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9月15日 星期一

吉林16.9万“五七工、家属工”将参保

《工人日报》(2010年09月15日 007版)

本报讯(记者 黄明 通讯员 黄予)下半年,吉林省将在该省9市(州)各选择一个县(市、区),省直选择一个行业、一户企业,开展五七家属工、农垦工商企业顶岗工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该省将有16.9万五七工、家属工被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据介绍,五七家属工是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等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被劳动部门录用、没有企业正式职工身份、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此次试点对象为1995年以前、曾在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中有过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经劳动部门办理正式用工手续、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目前具有城镇常住户口,2010年10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五七工、家属工等。

按照试点方案,在个人缴费部分,申请参保缴费时年龄达到73周岁及以上人员,按照当地200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2%,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纳入统筹基金。未达到73岁的人员,在上述缴费方法基础上,再根据本人年龄至73周岁的剩余时间,按当地200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的年缴费标准缴费,其中的4%计入个人账户。

在单位缴费方面,申请参保人员所在企业,按照个人缴费全额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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