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魂断”河南“黑砖窑” 川豫工会“联手施援”获赔偿
律师提醒:必须到有合法资质的单位务工
《工人日报》(2010年09月09日 001版)
本报讯(记者高柱 通讯员泽方 书文)“正是有家乡工会派人不远千里施行法律援助,才使我带回儿子骨灰,并得到了15万元的伤亡赔偿!”9月4日,记者在四川宜宾珙县总工会见到在河南“黑砖窑”不幸死亡的农民工张旗兴的父亲张贵林,这位痛失爱子的老人感慨道:这迟到的“赔偿”来之不易!
今年5月29日,宜宾市珙县观斗乡幸福村二组村民张旗兴在河南中牟县狼岗镇为业主张小纪的无合法生产经营执照的砖厂打工时,不幸因事故死亡。5月30日,张旗兴的父亲张贵林和亲友一行7人,急急赶赴事发地处理善后事宜,但未见当地相关部门和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厂方只告知张旗兴属因病死亡。张贵林既未弄清张旗兴死亡的真正原因,也未获分文赔偿,来回还花费了2万多元。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张家亲友不得不返回四川。
“总不能让儿子不明不白客死他乡!”6月13日,张贵林找到珙县总工会请求提供法律援助得到支持。在县总积极协调下,法律援助中心派出律师张洪兵前往河南中牟县事发地为张旗兴维权。期间,张洪兵一边调查了解张旗兴死亡的真正原因,一边通过当地相关部门与砖厂业主张小纪协商。但张小纪因本人没有可执行财产而千方百计躲避,前后5次协商均无结果。最后,张律师不得不请当地安监局、检察院等部门及河南电视台提供帮助,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由地方政府关闭并没收了张小纪的砖厂,将其资产拍卖的15万元赔偿给了死者张旗兴的父亲张贵林。
虽为“魂断”河南“黑砖窑”的农民工张旗兴讨回了公道,但张洪兵律师仍对记者说,此案给农民工带来了巨大的警示:凡外出务工,必须到有合法资质的单位,并要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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