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工会干部走俏,多家企业抢着要
海城市总工会探索委派干部“3+3”模式
《工人日报》(2010年09月08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顾威 通讯员陈春胜)辽宁省海城市总工会探索实施委派工会干部“3+3”模式,进一步扩大了专职工会干部工作的覆盖面,增强了工会组织在非公企业的影响力。
所谓“3+3”,是指市总向企业委派的工会干部,每人除担任3家非公企业的工会主席外,还要至少担任3家非公企业的工会工作指导员。截至目前,海城市总已向全市较大规模的非公企业委派了41名工会干部,工作覆盖具有一定规模的非公企业193家。
海城是辽宁省最早向非公企业委派专职工会干部的县级市。起初,一名工会干部只在一家非公企业任职。随着这些工会干部在非公企业影响力的提高,要求海城市总委派工会干部的企业越来越多。为此,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海城市总进行“3+3”模式的探索。
“3+3”模式实行后,凡有委派工会干部或指导员的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普遍得到加强。绝大多数企业实现了有组织机构、有门牌和公章、有办公室、有会员名册、有集体合同、有工作档案资料、有账户和法人资格证书,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工会各项工作也都扎实地开展起来。
委派工会主席关晓菊除担任海城市牌楼镁矿工会主席外,还兼任5家企业工会工作指导员。她克服企业不集中、路途远等困难,积极与各企业负责人协调、沟通,在她的努力下,这些企业为职工涨工资、购买通勤车、增设浴池、建立食堂和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辽宁艾海滑石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孙丽华在企业发动开展首席员工评选、职工技能运动会等活动,极大地增强了职工比学赶帮超热情,促进了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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