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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9月03日 星期一

北京深入推行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试点进展顺利,10月份将在全市示范推广

《工人日报》(2010年09月03日 002版)

本报北京9月2日电 (实习生陈莼 记者吴晓向)今天下午,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街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花园路地区家政服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草案)》,并在 “工资专项协议”中规定了月嫂、育婴嫂、保洁员、保姆及小时工等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

该标准明确,月嫂:初级2400元/月,中级3200元/月,高级4000元/月;育婴嫂:初级1200元/月,中级1280元/月,高级1760元/月;室外保洁员最低1000元/月;小时工最低12元/小时;保姆最低1000元/月,特殊陪护保姆最低1700元/月。

同日上午,该市平谷区刘家店镇也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工资协议对区域内8家企业235名职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年度工资增长、用工时间等进行了约定。加上此前已经完成协商并签订了工资协议的西城区德胜街道、东城区龙潭街道光明北里社区,标志着北京市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拉开序幕。

据北京市总工会权益部负责人介绍,今年北京市总工会在全市确定了55家试点单位,其中区域性试点32个,行业性试点23个,各个试点单位将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预计10月份,试点单位在签订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将在全市楼宇、商业街、社区、民俗村、工业区、小企业密集区等进行示范和全面推广。北京市总工会将加大力度,深入进行工资协商,提高协议质量,从而进一步提高实际操作性,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劳动关系矛盾。

另据介绍,目前,北京市已建会企业的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70%以上,开展工资协商率达到60%以上。计划到2012年,已建工会的企业工资协商比例达到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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