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批欠债人被限制高消费
《工人日报》(2010年08月26日 001版)
本报合肥8月25日电 (记者陈华)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合肥公安、劳动保障、规划、国土资源、房产、建设、税务、工商等部门以及银行、金融机构等22家单位,将配合人民法院建立有关信息沟通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对被执行人的出入境、高消费等行为予以限制。这是记者今天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合肥市中级法院公布了针对15家单位被执行人和55名债务人的“限制高消费令”。根据法院公告,这些被执行人因未按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在履行给付义务前将被限制乘坐飞机、软卧,住星级酒店,购买不动产,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高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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