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借助和谐企业创建平台力推工资集体协商
有效破解一系列难点问题,实现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统一
本报讯(记者肖玉保 吴铎思 通讯员刘冰新)“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立足于促进企业发展,立足于促进企业制度建设,立足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借助这一平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就容易多了。”福州倩鹿企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叶涯青日前对记者说,有了和谐企业创建这个平台,就使得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从“要企业做”转变为了“企业要做”。据了解,这家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员工工资水平连续10年都有增长。
借助现有的和谐企业创建平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福建有效破解了一系列难点问题。据了解,去年5月,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在全省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与企业相关的28个省直党政部门作为创建成员单位,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工会牵头、部门配合、企业主体、职工参与”的格局。成员单位将可调控的资源配置向和谐企业倾斜,创造条件使和谐企业的荣誉成为各类评比、引导调控企业的综合性载体。全省所有设区市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逐步完善创建内容和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创建。
“建立集体协商机制是促进实现体面劳动,创建和谐企业,维护社会稳定的核心举措。”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路平说,借助和谐企业创建平台,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实现了“政府有政策支持,企业有目标动力,三方有推行合力”的工作格局。
据了解,在创建和谐企业中,该省把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设区市,各级领导小组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对本地区所属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对已签订的集体合同进行复查,要求集体合同文本中必须体现职工工资水平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按比例同步调整的规定,以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具体约定,并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和谐企业创建范畴,在制定标准、考核评比、表彰奖励等过程中,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必备条款。同时,充分发挥三方的资源优势,工会积极配合劳动部门、企业家联合会,通过多种方式,确保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此外,他们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贯彻《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工资集体合同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聘请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协助企业展开具体工作。目前,全省已有工资协商指导员2154人。
省总工会副主席赵志伟告诉记者,借助和谐企业创建平台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实现了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统一。目前,全省已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9312份,覆盖企业54149家,覆盖职工291.02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