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专人集中办理事务性工作,让法官把主要精力放到审判案件上
北京法院审判事务管理机构一年接待群众超百万
《工人日报》(2010年08月23日 007版)
本报讯 (记者张伟杰)记者从8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系列工作举措——审判事务管理工作”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北京高院从去年4月在全市各级法院推广审判事务管理工作,改变传统工作模式,将分散于各审判部门的事务性工作集中到一个部门办理,使法官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审理和裁判案件,提高了审判专业化程度。
近年来,北京法院的收案量逐年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明显。有当事人反映:到法院诉讼没有专人接待和进行诉讼引导;联系法官困难,无法了解案件进程;提交诉讼材料没有人接,常因为一件事情多次往返法院……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自2009年4月推广审判事务管理工作,全市各级法院均成立了审判事务管理机构。
一年多来,通过开展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上诉材料审查与办理、案件移转、司法鉴定、诉讼保全提示、调卷、流拍财产变卖、审判流程管理等十项审判事务管理工作,共接待群众和当事人1197168人次,提供案件查询361905人次,收转诉讼材料159902件,办理上诉案件57286件,办理司法鉴定9801件,充分发挥了服务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服务审判人员、规范诉讼活动、提高审判效率、缓解矛盾冲突的作用,平均每年为每名法官减少约15个工作日的工作量,全市法院上诉案件移转平均用时为23.5天,比2009年缩短了15.5天,有效实现了司法服务、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之间的良性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