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你维权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收取押金
我在一家工厂工作,老板开始说交1000元押金,等不干的时候再退给我。但是,我干了三个月,老板每月都找借口乱扣钱。后来我跟老板说:我不干了,工钱不要了,但想要回我的押金。可老板很蛮横,押金根本不给我退。请问,我该怎么办?
读者:王华军
王华军:
你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回你的押金以及被克扣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由此可见,你是可以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依法维权的。
(金宏伟)
我可以获得劳动报酬吗?
我家里条件不好,今年初中没毕业我就到外面来打工了。老板开始说每月1200元工资,可是总也不发给我,只给我生活费,说其他的钱要等年底才一块发。现在我家里有点事,跟老板要钱,可老板说我不到18岁,是童工,童工干活不合法,所以他不用给我钱。请问,难道我是童工就只能给人白干活吗?
读者:刘力
刘力:
你老板的情况属于“知法犯法”。我国法律确实禁止使用童工,但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在用工者而非童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综上,你有权利要求你的老板向你如数支付劳动报酬。如果你的老板不同意,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金宏伟)
我能独自继承老伴留下的房子吗?
不久前,我老伴不幸去世,留下一套房子。该房是我们2005年买的,因为当时我们的钱不够,就由儿子小光出了两万元,但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是我老伴的名字。现在小光想把房子卖了,让我去和他们一家共同居住。但小光和他的妻子多年来对我一直不太孝顺,有时甚至还会对我大吼大叫,我不愿意与他们居住。
我不同意卖房,但小光以当时买房出过钱为由,认为房子该由他继承并处理,多次催我腾房。
请问,这房子到底该怎么分?我能单独继承吗?
读者:徐孟芳
徐孟芳: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从上述规定看,房屋是你和老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尽管你的儿子为购买此房出资2万元,但并不能作为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依据,该房产应作为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处理。你老伴去世后,应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析出归妻子所有,另一半作为遗产由你和儿子共同继承,故此处房产可以归你所有,但你需要付给儿子相应的房屋折价款。当然,你儿子小光如果主张你应该返还他购房款2万元,那你还应该在房屋折价款之外,再多支付他2万元。
(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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