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院长庭长督导办案制度
全国法院将加强内部层级管理
《工人日报》(2010年08月16日 006版)
新华社电(记者杨维汉)记者日前从全国大法官主题研讨班上获悉,全国法院将加强内部层级管理,进一步完善院长、庭长监督指导办案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说:“加强审判管理,必须在层级管理上下工夫,做文章。”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长以及专门审判管理机构,都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职责。特别是对院长、庭长来说,直接指导办案,直接管理法官,因而审判管理责任更大。
他说,要进一步完善院长、庭长依法监督指导办案制度,细化院长、庭长在办案把关、裁判文书签发、审判质效管理、法官业绩考评等方面的职责,发挥好他们的作用。王胜俊说,上级法院要切实加强对下审级管理。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充分运用审判质效评估数据,深入研判审判执行工作整体态势,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协调发展。
王胜俊还表示,要通过对二审和再审案件的研讨,统一司法理念,统一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提高人民法院整体司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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