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昨日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职工渴望高温“限工令”》追踪】企业希望有高温“限工令”可供执行
本报南昌8月5日电 (记者赵翔)今天,南昌的气温高达39℃,江西省气象部门提醒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防暑降温的应急措施,并尽可能停止露天作业。但记者采访时看到,劳动者在户外作业的场景依然普遍存在。
采访得知,本报昨天一版《职工渴望高温“限工令”》的报道,不仅引起职工的广泛共鸣,也同时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一些用工企业的广泛关注。不少企业管理者称,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台高温“限工令”,以便企业能够依“法”满足职工的愿望。
据了解,素有“火炉”之称的南昌从来就没有发布过高温“限工令”。一些施工企业的管理者表示,由于“气温高到多少度可以停工,高到多少度可以延长午休时间”并没有规定,加上一些项目会因“工期需要”而加班赶工,因而不可能仅仅由于职工的呼吁而停工或限制工作时间。
今天上午11时40分,在南昌市象山南路“街道美化工程”的脚手架旁,记者看到,4位农民工往一个水桶里倒完涂料之后,在灼热的空气和刺鼻的甲醛气味中,一位提着涂料桶爬上了脚手架,另一位正准备往上爬:“要赶工期,午休老板会骂,下雨干不了,太阳大也干不了,那啥时干?”
然而,也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这样安排工作时间。南昌市一家从事建筑和户外设备安装的民营企业的蔡总经理就对记者说:“南昌没有高温‘限工令’,但我的企业有一个规定,如果气温达到40℃,一律停止户外作业,员工放假。”2004年夏季,南昌市的气温曾经高达42℃,这家公司就给员工放假3天。
14时,在江西省防震减灾科技中心项目工地上,记者见到50多名建筑工人都坐在荫凉处纳凉。项目部的张经理说:“我们虽然没有实行限工制,但早就实行了错时制,每天的工作时间为早上6点到11点,下午4点到7点,避开了中午4到5个小时的酷热。”
据了解,南昌市还有一些企业对高温作业采取了错时和补贴的办法,如南昌铁路局、新余钢铁公司,不仅对高温作业岗位和露天作业岗位的工作时间作了适当调整,还发放高温补贴。
一位姓贾的企业总经理对记者说:“对户外作业的一线工人,一直就没有高温限工的说法。其实高温限工是对他们的一种人文关怀,应该制定相应的规定。如果有这样的规定,我们一定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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