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话题】“减灾纪念馆”见物更应见人
□周稀银
《工人日报》(2010年08月05日 003版)
记者3日从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南京正计划在废弃工厂爆燃遗址建一个纪念馆。据了解,南京拟建设的7·28减灾纪念馆(或博物馆),将把爆燃现场遗留下来的物品都放进去,如现场烧毁的公交车,爆燃后毁坏的管道等。(见8月4日《扬子晚报》)
能够在爆燃事故发生后的短短几日内,即作出建设7·28减灾纪念馆的规划,足见有关部门在痛未定之下思痛之强烈。我们也希望该馆能够尽早规划和建设,让更多人牢记这个血的教训。
既然该馆尚为“拟建设”,自然需要听取民众的意见吧!而从有关方面的设想看,将把爆燃现场遗留下来的物品都放进去,如现场烧毁的公交车,爆燃后毁坏的管道等,试图通过这些物证来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强化民众避灾自救的意识和能力。
我个人看法,“拟建设”的纪念馆,见物更应见人。首先,这个纪念馆诚然可以以防灾减灾为主题,但切勿避重就轻地绕过纪念遇难者这个“第一主题”。否则,只将那些爆燃现场遗留下来的物品呈现,而有意无意淡化了此次事故给人带来的巨大灾难,必然失去纪念的意义。
其次,这不是天灾而是人祸,既然建纪念馆,就应同时考虑人的责任。肇事的施工方及其具体的施工者应被重点“纪念”,层层转包的“各级”当然也不能被落下。相关废弃工厂的管理者也该在馆里有一席之地。至于如何具体让这些在纪念馆里逐一亮相,只要建设者真的希望牢记血的教训,“表现手法”不会成问题。
让7·28减灾纪念馆见物更见人,不仅利于普及民众的防灾减灾知识,而且更利于城市管理者以及那些危险品监管者增强防灾和减灾的责任。纪念馆里的“耻辱柱”,既是对这些“吃一堑”者的时时警醒,更是对所有肩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任的官员们的时时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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