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杂谈】看病“分期付款”是有益尝试
陈英凤
《工人日报》(2010年08月01日 004版)
31岁重庆女子黄沁因经济困难,在重庆某医院签下按揭协议,先做手术,欠款3000元,每月只需还50元。看病“分期付款”这一话题,因这一事件再次引发热议。
当前我国医改正处在实施阶段,从各个途径寻求减轻患者负担的有效办法,是医改实施的关键。看病“按揭付费”的出现,从降低药价、减少就医费用之外的另一角度,做出减轻患者就医压力的有益偿试,应当引起有部门的重视。
我认为这一作法可以在医改实施方案中,作为一项硬性的政策向全国推广,不仅是民营医院,更重要的是公立医院也都要实行。特别是在公立医院,由于医疗资源高度集中,缺乏竞争的压力,公立医院自觉实行看病“按揭付费”可能性不大,必须由职能部门强行推广,才能使全国的群众都能享受到看病“按揭付费”的优惠待遇。当然,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减轻患者就医压力,国家有不容推辞的责任,国家对“按揭看病”要给予补助和扶持,推动这项利民工作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