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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7月26日 星期一

枣庄破获特大制售假发票案,涉案金额三千余万元——

“地下税务所”覆灭记

武兴才 种法亮 贾斌
《工人日报》(2010年07月26日 007版)

日前,一起特大“团伙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在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渠刚、徐宁、陈梅、任莹等 16人,分别被法院以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罪一审判决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刑罚。这是枣庄市破获的抓获人员最多、涉案金额最大、案情最复杂的假发票案。警方侦破该案后收缴制假专用设备 3套、假公章 62枚,共查获各种假发票11347份。

一张发票牵出俩造假团伙

2008年7月26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公安分局接到枣庄市地税局市中分局的报案称,在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检查时发现了一张票面金额为110万元钱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地税),经查实该发票是假的,发票上加盖的地税所代开发票专用章也是假的,要求经侦大队进行调查。

民警经向山东某房地产公司了解,发现为这家公司提供发票的是以建筑公司名义承包工程的包工头刘某。通过间接关系,民警又了解到刘某的发票是从一个名叫任莹的女子那里开来的。

枣庄市公安局技侦支队通过对任莹的全面监控,发现任莹有两个上线,一个任莹称其为“刘弟”,一个任莹称其为“李哥”,而他们从不碰面,都是使用手机联系购买发票,然后再通过不知情的三轮车车主或摩的司机来传递打印好的假发票。

经多次调查走访和跟踪,办案民警查明“刘弟”的真名叫刘国栋,他的上线即制假者名叫梁越。为掩人耳目,梁越每天早上8时从家中出来,骑摩托车到附近“上班”,下午5时左右回家。侦查人员同时发现,梁越的妻子陈梅也经常开着私家车协助她的丈夫制售假发票,发展下线。

调查取证期间,办案民警也查到了任莹的另一上线“李哥”的真实情况。“李哥”真名叫徐宁。他和“刘弟”的作案方式一样,也是开着私家车来到街里将假发票交给三轮出租车司机,要他们把发票送到某些约定地点,且从不与下线见面。

1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随着办案民警对几位主要犯罪嫌疑人情况的全面掌控,收网时机成熟了。2008年11月25日上午,枣庄市市中公安分局开展抓捕行动。梁越、李晶、张伟、周倩、任莹、徐宁等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在不同的地点同时被抓获。执法过程中,民警在营子村梁越的造假窝点内当场缴获电脑一台,打印机两台,空白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3607份,假税务印章34枚。在陈梅(梁越的妻子)驾驶的车中查获各类假发票1923份。在梁越的下线周家伟经营的电话亭中查获各类假发票456份。在徐宁的家中找到了打印假发票使用的电脑、打印机各一台,空白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768份,假税务印章28枚等。

经审讯查明,这是两个独立的家族式的制售假发票犯罪团伙,梁越、徐宁分别是各自团伙的主要成员。比如,犯罪嫌疑人梁越与陈梅是夫妻,陈梅是刘国栋的姑姑。梁越租用陈梅姐姐的房子作为制售假发票的窝点,然后根据购买者提供的信息制作假发票,再将发票交与陈梅、刘国栋、张伟,孙强等出售,而后再分别出售给各自的下线,任莹、周倩是刘国栋的下线……

检察机关最终认定,该团伙在案发前,共出售假发票2700余份,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非法获利达100余万元。

假发票背后折射出更多问题

山东枣庄特大制售假发票案侦办工作尽管已告一段落,但如此多的人参与制售假发票活动,其背后折射出的问题不得不让人深思。

该案办案人员说,目前,制售假发票的犯罪有泛滥之势。一些企业和单位购买假发票或非法“代开”的发票,多用以冲抵生产经营成本、偷税、骗税,一些企业经销人员甚至公务人员使用假发票或非法“代开”的发票进行公务报销,贪污、侵占国家、集体资产。假发票不仅造成大量税费“逃脱”,也使大量不义之财流入个人腰包。从假发票频频出现、假发票案频繁发生,且日趋猖獗的情况可以看出,社会公众对假发票犯罪的危害认识不足和一些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是假发票制作者得以生存的基础。

因此,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消费者对发票使用的法律认识,特别是国家税收政策及税收惠民政策的宣传,是铲除假发票存在的根本。希望有关方面能尽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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