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区总设奖 鼓励举报事故隐患
最高奖励金额为1万元
《工人日报》(2010年07月22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张玺 通讯员郭正宁)7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出台制度,设奖鼓励职工举报隐瞒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最高奖励1万元。
按照规定,举报隐瞒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受理核查实行属地负责,一般由旗县(市区)工会或盟市工会负责,必要时由自治区总工会负责。对举报的隐瞒事故,受理的地方工会应当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核查结束后5日内,应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通报核查情况并报告上级工会。对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受理的地方工会应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认定,调查结束后5日内,应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工会。
举报隐瞒事故的奖励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的奖励1万元,重大事故的奖励5000元,较大事故的奖励3000元,一般事故的奖励1000元。举报重大事故隐患的奖励,按照其可能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的严重程度,奖励举报人1000元至3000元。
自治区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任于爱说,此举将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对于有效治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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