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感动】与两种癌症作斗争的检察官

人物感言:我要面对人生,挑战生命极限,不虚度每一天,尽可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多干几天。
人物检索:李全林,男,54岁,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检察院一级检察官,12年来不顾身患喉癌、肝癌,坚持奋战在一线,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秉公执法,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检察院54岁的一级检察官李全林,12年来不顾身患喉癌、肝癌,坚持奋战在一线,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秉公执法,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1987年底,李全林从部队转业分配到井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他把所有业余时间都花在学习各种新知识上,相继取得了法律专业证书和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的专科文凭,并迅速成了单位的业务骨干。
天有不测风云。1997年夏天,李全林被医院确诊为喉癌,在20天时间里做了25次放疗和化疗,口腔烂了,头发也掉光了。令人没想到的是,还有2个疗程没有做完,李全林执意要出院,在家短暂休息几天后就到单位上班,一边工作、一边吃药和化疗。
回到岗位后,科里考虑到李全林的身体状况,只给他安排一些轻便的工作。见到这些,对工作了如指掌的李全林急了。他找到领导说:“只有干更多的工作,才能让我忘记痛苦,我的病才能治好。”此后,只要一有工作安排,李全林就争抢那些重大疑难案件。
2002年,院党组考虑到李全林的身体状况,决定将他从公诉科调至侦查监督科。在工作中,李全林从不以自己患病为由而降低工作要求,30多道审理程序一道不少。他承办的案件,不论简单与复杂,他都会记下详细的阅卷笔录,写下详细的审结报告,力争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2008年初,李全林再次感到身体严重不适,腹部的疼痛让他难以忍受,医院的检查结果是“原发性肝癌”。2月26日,李全林进行了肝脏部分切除手术。但术后不到一个月他就又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按时上班了。
据统计,李全林患病期间承办各类刑事案件324件,经复查无一错案。
李全林一家四口,经济拮据,患病后更是雪上加霜。治病期间,李全林经常利用双休日上成都、下乐山买药,为了不给单位添麻烦,他都是自己乘公交车去。爱人下岗后,单位领导决定让她家免费经营办公楼下的门市,李全林却执意要交管理费,不然就不接纳。
10多年来,生活的清贫没有压垮李全林。他的家中陈设简陋,上世纪80年代购置的三峡牌洗衣机经过了3次大修;上世纪90年代初侄女送的冰箱仍然将就使用;从部队转业带回的电视机修了又修,实在不能用,就买了一台旧电视机。但是,只要遇到贫困的案件当事人以及患病儿童、受灾群众,李全林总是主动捐款捐物。
李全林说:“生命对于我来说也许不多了,我要面对人生,挑战生命极限,不虚度每一天,尽可能争取在自己喜爱的工作岗位上多干几天。把一切献给党,这就是我最大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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