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小金库”面临全面清查
新设“小金库”者先停免职,再追究法律责任
《工人日报》(2010年07月20日 004版)
本报北京7月19日电 (记者董沛)在今天国资委组织召开的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要坚决制止新设“小金库”的不法行为。
李荣融称,新设立“小金库”的央企,要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或停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中央企业通过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要坚决杜绝再出现“小金库”不法行为。在以后年度的各类财务、审计及监事会监督等检查中,都要将企业“小金库”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一旦发现企业设有“小金库”,不论是什么时间设立的,一律按照新设“小金库”对有关企业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给予企业集团业绩考核扣分或降级处理。
李荣融表示,“小金库”问题屡禁不止,已成为部分企业铺张浪费的重要渠道和减收增支的暗流,影响了企业收入分配的公平,扰乱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另外,“小金库”问题不但影响了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而影响到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而且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损害了中央企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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