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焉能“为申遗而保护”
河北正定县计划投资150亿元把古城风貌包装成一个大项目,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这巨额资金将用于恢复古城墙历史风貌、复建古楼、拓宽古城路网、建设佛学院等。
正定有“千年古城”之美誉,在地利方面占有先机,有着申遗必备的某些文化资源,基本具备申遗“资格”。但有资格不见得非得申遗,将150亿元“砸”向申遗,而且要拆除5万平方米的民宅、商铺,建佛学院、佛教文化研究院等,完全称得上“大手笔”。笔者查阅相关资料获知,假如正定真的投入150亿元申遗,在中国申遗史上是空前的。
不知正定是否富可敌国?百姓富得冒油?我上网查阅,未发现正定进入2009年中国财政百强县和经济百强县,可见正定并不十分富裕。换言之,即使很富,一个小地方拿出150亿元申遗也是令人咋舌的,会不会是在寅吃卯粮?甚至借债?如果为申遗到了日子都紧巴巴的程度,这种申遗有何意义?
正定提出保护老祖宗留下的古城文化,这个思路完全正确。保护要花钱,但要量力而行,不能超出地方和百姓承受能力。
另外,保护古城不等于非申遗不可。首先,申遗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底,中国有超过200个申遗项目,其中100个进入预备申遗清单,若按照联合国一个国家一年只准申报一个项目的规定,还要含辛茹苦奋斗百年以上,需要几代人矢志不渝,故没必要都去凑申遗热闹。更关键在于,一旦陷入为申遗而保护的窠臼,往往会导致官员头脑发热、冲动,不惜债台高筑,路有怨言。
为申遗而保护,成为当下一些地方对待文化遗产的普遍做法,难道说不申遗就不需要保护文化?申遗情结如此炽热,缘何?我分析,一是功利性太强,把保护文化遗产当政绩炫耀,似乎只有把保护与申遗“绑”在一起,才显得抢眼,轰轰烈烈,如果不提申遗,而是默默无闻的做文化保护工作,好像就无人知晓。
二是把申遗当做“唐僧肉”,似乎有了世界遗产“金字招牌”就财源滚滚。错了,笔者从报上读到,山西五台山申遗成功后,旅游收入不升反降,2008年旅游进账14亿元,比2006年减少2亿元。为申遗,当地直接投入资金20亿元整治环境,恢复原汁原味的清静佛国。五台山申遗成了“亏损”买卖,原因在于根据联合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文化精神是世界遗产主要属性,使之永远传承下去,旅游只是遗产的附带功能,遗产地禁止商过度开发,否则黄牌警告,直至取消世遗称号。这对功利性申遗无异于泼了一瓢冷水,切莫指望有了世界遗产称号就立马吃“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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