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每年拿出1.6亿元设立高校助学金
享受学生比例由28%提高到72%
《工人日报》(2010年07月14日 003版)
本报讯 (记者陆金宝)虽然今年的高等院校录取工作才开始,但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刚刚发布的“从今年起,自治区每年安排1.6亿元资金设立政府高校助学金,全部用于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好消息,确实让一些今年要走进高等院校大门的经济困难学生及家长,少了些担忧。
据了解,新疆这次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承担的1.6亿元高校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3档,困难学生将享受每学年3000元、2000元、1000元不等的补助。
在中央的重视和支持下,自2007年起,新疆设立的政府奖学金、助学金总额每年达3.2亿元。政策实施3年以来,新疆已累计发放奖助学金8.17亿元,使57万人次学生受益,使高校31.3%的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90%的学生受到资助。加上这次安排的1.6亿元助学金,全年奖助学金将达4.8亿元。这将使新疆高校享受助学金的学生人数新增8.4万人,助学金享受比例由2009年的28%提高到72%,为提高学生刻苦学习的积极性,推进新疆高等教育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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