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北京“26度空调”
约两成公共场所不合规定
《工人日报》(2010年07月08日 006版)
本报讯 (记者赵晓展)中华环保联合会一项最新针对北京七个典型商圈内的调查显示,约有二成公共建筑没有很好地执行“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的规定。
6月25日~6月27日,中华环保联合会组织14名环保志愿者,分成七组,分别对北京餐饮、商场、银行、写字楼和酒店行业等公共建筑的室内空调温度进行了专门测量,以检验“26度”这一节能控温规定的执行效果,并向公众倡议在日常生活中合理设置空调温度,节约能源,减少排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于2007年6月1日发布,文件规定夏季公共建筑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度。此次调查选择了北京较为典型的七个商业圈,测温连续进行三天,每天在9:30至17:00之间,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对同一建筑物进行连续测温,尽量减小误差。经过三天的测温调查,七支测温队在王府井、西单、国贸、中关村、东直门、崇文门商业圈和亮马河地区共测量了63座公共建筑。值得欣慰的是,大部分公共建筑的室温都能够严格遵守国务院关于夏季公共建筑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度的规定;但仍有12处公共场所未执行26度空调的规定,约占此次抽测调查的20%。
据介绍,“26度空调行动”是由环保民间组织最先发起并推动的一项节能活动。针对北京的这项调查显示,80%的公共建筑都能执行有关规定,也表明经过几年不懈的努力,社会已经基本认可并自觉接受了“26度空调”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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