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紧箍”防敛财 鞍山棒喝“升学宴”
《工人日报》(2010年07月08日 005版)
据新华社电(记者王炳坤 陈光明)今年高考录取即将开始。辽宁省鞍山市纪检监察部门下发通知对举办“升学宴”敛财开展专项整治,对违反5项规定违纪举办“升学宴”的党员干部将严肃处理。
鞍山市纪检委的5项规定包括: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举办“升学宴”敛财;严禁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严禁将庆贺宴请范围扩大到亲属以外人员;严禁参加亲属以外人员子女的升学宴请及送礼金、礼品;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外出旅游。
鞍山市纪检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鞍山市于7月至9月,集中三个月时间对举办“升学宴”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个人报告、组织摸底、登记造册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本单位有升学子女党员干部的具体情况,组织集体廉政谈话,提出纪律要求。同时,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有升学子女的党员干部重点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举办“升学宴”敛财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违反规定所收的礼金和礼品,一律依法依纪收缴。对不严格执行要求,致使本系统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操办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其单位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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