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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7月05日 星期一

新手机买来就坏能否退货?

《工人日报》(2010年07月05日 007版)

我新买了一部手机,该手机是“概念机”,保修期一年。使用一个月后,手机出现故障,经过两次修理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我找商家理论,想退货。但商家却说,市场上没有这种型号的手机了,只能调换其他型号手机,不能给我退货。

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退货?

读者:李硕

李硕: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间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因此,手机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你可以要求退货。

(陶京涛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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