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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6月08日 星期一

【劳动话题】“精神安全”入法彰显人文关怀

□尹卫国
《工人日报》(2010年06月08日 007版)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日前正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该省法制室主任毛引端等多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将“精神安全”写入《条例》(据工人日报)。

目前,无论是国家或地方层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都没有提及职工精神安全问题。如果河南能将“精神安全”入法,则意味着该省的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将把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与水平去认识与践行。

“精神安全”入法,彰显着安全生产人文关怀的理念创新。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讲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环境安全等,而伴随着我国社会迅速转型,新旧体制嬗变过程中的矛盾凸显,以及社会竞争加剧等,现在职工的精神压力明显加大,精神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也越来越显现。因此,忽视职工精神因素的安全管理显然不够全面,也落后于社会快速前进的节拍。虽然“精神安全”属于人身安全范畴,但一般而言,杜绝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是通过教育、培训、规章制度约束和技术手段等,而“精神安全”并非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所能解决,主要依靠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软管理”帮助员工梳理心绪,建立健康的心智。由此可见,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大的科学体系,需要不断创新理念,既要讲制度管理,也要重视心理管理;既讲技术层面的硬管理,也不能忽视人文关怀的“软管理”。

“精神安全”入法,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与必要性。“精神安全”主要指心理健康,一项调研表明,近九成职工感觉工作压力大,相当一部分企业员工患有心理疾病,诱发原因包括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岗位不稳定、收入低、竞争激烈等,这说明“精神安全”已成为安全生产管理不可回避的重要内容,精神不安全不仅会引发生产事故,更易诱发个人走向极端。今年以来,一些企业连续发生多起员工轻生事件,就是佐证。

笔者以为,关怀员工“精神安全”有两层含义,一是让职工用乐观、健康的心态去愉快地工作与生活;二是为尽力杜绝生产事故的发生,企业安全管理须以人为本,员工精神方面出了问题,再完备的制度和技术手段都会形同虚设。

关怀员工“精神安全”,最关键的是要严格依法保障和维护劳动者权益,让员工更加体面的工作和生活。同时,对存在心理缺陷的员工要多予心理慰藉,让他们感受到企业大家庭的温暖和温馨。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这曾经是国有企业的好传统,但如今基本丢失,亟待恢复与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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