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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6月08日 星期一

谈用工短缺的原因与应对措施

□杨晓东
《工人日报》(2010年06月08日 006版)

近几年来,笔者所在的浙江沿海较发达地区每年都会出现用工短缺、民工荒等现象。而根据媒体报道,民工荒确实广泛存在于我国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并且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突破发展的因素。因此,发掘民工荒的原因,积极地应对,是政府和工会等不可推辞的责任。

当前企业用工短缺的原因分析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导致企业用工短缺原因很多,主要因素:

一是经济发展使用工需求不断扩大。随着这几年经济快速发展,各种所有制的经济体在数量和规模上不断扩大,岗位需求量不断增加,发展到一定程度,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同时,去年上半年起经济回暖,企业订单增多,短期内用工需求迅速加大,形成了劳动力短缺的局面。

二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多劳动力需求大。经济发展过程中,传统产业所占份额依然较大,尤其是服装、箱包等产业企业转型升级步子慢,缺少技术创新,不断地复制或模仿原来的成功模式,导致对劳动力的需求快速增长,必然出现劳动力供不应求局面。

三是劳动力队伍结构不合理技术人员短缺。目前,各类院校甚至技工学校在课目设置、培训人才过程中,存在与劳动力市场需求脱节的现象,一方面出现研究生、本科生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企业招不到技术工人的情况,以“80”、“90”后新生代农民工为例,虽然高校毕业的大学生较多,但部分人期望值较高,吃苦精神不足,所以,个别地区会出现企业不愿招,他们也不愿去,企业用工来源受到制约。特别是有一技之长的蓝领职工短缺情况更加严重。农民工出来打工大多数是自发的,靠老乡、亲戚在前探路,然后相互传递信息,学什么、去哪干、干什么都很盲目,人员流动大,接受技能培训的机会少,职工素质难提高,队伍结构不合理。

四是“插忙工”现象加剧了职工队伍的无序流动。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了一种新现象,员工炒老板“鱿鱼”,本地劳动熟练工纷纷“跳槽”,做起了“小时工”、“插忙工”,服装企业尤为突出。“插忙工”现象日趋增多,直接造成了劳动力的无序竞争和职工队伍的无序流动。

应对“招工难”、“就业难”的对策和建议

更新思想观念,加快产业转型。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引导、指导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向科学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产业转型,培育新的经济支柱产业。

加强就业指导,避免“人才危机”。当前,劳动力资源配置,一靠市场调节,二靠政府调控,要进一步发展和规范中介组织,进一步发挥劳动力供求的预警和走势的宏观引导机制作用,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给用工企业和求职者以必要的资讯,使劳动力市场相关各方提前应对和准备,变盲目被动为主动,避免“用工危机”的出现。

搭建就业平台,保障人力资源。一是搭建协作平台,扩大交流范围。加强与劳动力输出主要省、区劳务关系协作,与各地职业技术院校挂钩,建立就业用工培训基地和大学生实践基地,拓展交流渠道,保障劳动力资源充分供给;二是搭建职介交流平台,活跃就业市场。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策引导就业”的原则,以人力资源市场为核心,整合各类民办职介机构,通过举办定期招聘会、专场招聘会以及日常市场招聘等方式,为用人单位招工和劳动者就业搭建平台,实行有效流动;三是搭建基层服务平台,形成服务网络。加强各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所和劳动就业联络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网,就近就地收集和发布岗位信息,开展就业服务。

开展就业培训,提高技能素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广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引导职工学习业务、钻研技术,熟练掌握所从事工作岗位的操作技能和专业知识,成为具备适应岗位要求、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知识型复合型高素质专业人才。加强与企业联系,开展订单式、套餐式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强化职业技能人才培育。大幅提高职业教育经费在整个教育投入中的比例,推动职工教育向免费教育发展,尤其要在学生毕业时进行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提高学生毕业时“双证”率。

规范企业用工,优化就业环境。一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建立监管网络和监管机制,组织经常性用工执法检查,引导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建立行业自律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二要进一步落实企业欠薪保障金、欠薪预警、劳动保障监察、工资月报制度等一系列规范用工的长效机制;三要建立劳动者就业援助机制,为求职者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就业扶持力度,优化就业环境。

维护就业权益,改善劳动待遇。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统筹好大学生、新居民、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各类人群的就业问题,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队伍稳定。一是“给实惠”。建立企业效益和职工收入的同步增长机制,提高职工收入在企业经营利润中初次分配比重,保障劳动者就业;二是“给体面”。不断改善职工生活条件,提供夫妻房,宿舍安装空调、热水器,建职工书屋、职工活动中心等,吸引劳动者就业;三是“给身份”。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农民工落户城镇,享受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留住劳动者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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