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话题】“调价不是涨价”与“窃书不算偷”
据6月6日《楚天都市报》报道,今年4月1日起,位于湖北武汉的黄鹤楼公园门票从50元涨至80元,武汉一市民认为涨幅过高,且未举行任何听证会,要求撤销该涨价决定,并赔偿其经济损失30元。黄鹤楼公园和湖北省物价局一致回应称:这次调价不是涨价,是重新核定价格,因而没有涨幅限制。
景区涨价,对于想亲山水、远尘埃、走进名胜古迹舒缓疲劳神经的游客来说,无疑是大煞风景的坏消息。
“调价不是涨价”,这不是鲁迅先生笔下孔乙己经典台词“窃书不算偷”的翻版吗?如此辩解实在有些滑稽。调价也好,涨价也罢,游客要多掏30元腰包却是事实。当地市民的指责并非没有道理。
首先,景区门票涨价不召开听证会站不住脚。因为《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作为名胜古迹的黄鹤楼景区既涉及公众利益,又带有自然垄断属性。其涨价与否,显然应该举行听证会。
其次,涨价幅度超标。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原门票价格在50元以下的,提价幅度不得超过35%;50元至100元以内的,提价幅度不得超过30%。”。黄鹤楼公园门票一次性涨价60%,显然违背了这一规定。
然而,黄鹤楼公园对自己的所谓“调价”依然振振有辞,比如,成功由4A级景区升级为5A级,扩建资金紧缺,上一次调价已是2003年,管理成本平均每张门票近70元,云云。试问,景区级别提高,门票就一定要涨吗?就算景区要扩建,资金凭什么向游客摊派?至于门票成本,恐怕也不该是景区自说自话吧?
此前,国家发改委多次发文规范景区门票价格,但从一些景区疯狂涨价的现状来看,这些“紧箍”似乎没起多大作用。此次黄鹤楼公园门票涨价,相关部门如何应对,人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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