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包工头”吗?
《工人日报》(2010年06月07日 007版)
我和几个老乡去年经人介绍联系了一个工程,说好了完工之后,老板就给我们每个人结工资。我们去年大半年的时间,都在老板的指挥下干活。结果,完工之后,老板跟我的老乡说我是小包工头,让我的老乡们向我要工资。我明明也是干活的,怎么就成了包工头呢?
读者:李喜亮
李喜亮:
根据你说的情况看,你不是“包工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对于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提出了明确指导意见:“如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劳动报酬,所提供的劳动是接受劳务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的,可以认定为雇佣。”
以此对照你的情况,你不应当被认定为包工头。
(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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