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领基层劳动者共同富裕的领军人
——记全国劳动模范、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党委书记、总裁丁新民

丁新民载誉归来

丁新民与他的农民工兄弟

丁新民先后3次带领农民工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阿联酋等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考察旅游

“丁新民庄户人,他和我们心连心。”这是东方路桥集团每一位农民工的心里话

公司每年出资数百万元重奖农民工,图为丁新民(右)向民工赠送汽车

2008年5月25日,东方路桥集团党委246名党员和13名农民工流动党员缴纳“特殊党费”516.115万元捐赠给汶川灾区
12年来,内蒙古地区一直活跃着一支“草原上的民营筑路铁军”——鄂尓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这家企业在领军人物丁新民同志带领下,不断创造着社会财富和传奇故事,受到各级党政部门和各界群众的广泛赞誉。集团拥有公路及市政工程总承包国家一级资质,先后中标参建了全区多项重点公路和市政建设项目,并以BOT模式投资建设经营了五个大型项目。至2009年底,集团已累计纳税3亿多元,捐助社会公益事业2.2亿元,集团总资产65亿元,经营范围涉及公路、铁路、煤电、房地产、生态治理、旅游文化等产业。
集团成立以来,先后被中组部、国务院、全国总工会、工商联、团中央等部门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两次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民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单位”、“中国诚信企业”等荣誉称号。
集团党委书记、总裁丁新民荣获“全国道德模范(诚实守信提名奖)”、“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人物”、“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全国乡镇企业家”、“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光彩事业明星”等多项殊荣。
以人为本,共同富裕,保障员工和民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丁新民是一位杰出的蒙古族民营企业家。他在知青上山下乡时期曾奔赴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因一贯吃大苦、耐大劳,被团里称为“丁铁人”,并于1971年光荣入党。知青返城工作后,由于他总是千方百计为属下排忧解难,被人称为“心连心书记”。
1997年,已经升任伊盟公路工程局局长兼党委书记的丁新民抱着为国家创财富、为职工谋利益的强烈愿望,毅然辞官下海,兴办了他的第一个股份制民营企业伊盟东信公路股份公司,并在内蒙古第一次采用BOT模式,引进外资,建设经营伊盟煤炭外运的主干道——包府线东杨公路。东杨公路模式被全区交通系统迅速推广,为内蒙古开创了民营资本踊跃投资公路桥梁建设的成功道路,使长期落后的全区公路建设得到跨越式发展。
丁新民在创业之初,将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企业作为企业的理论基础和奋斗目标,并把分配问题视为建设长寿企业的根基。他没有采纳社会上流行的“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经营理念,而是主张国家、企业、个人利益的共赢。他不允许把企业办成少数人发财的乐园,而是把“以人为本、共同富裕”作为办企宗旨,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人本重于资本”的分配理念和分配机制,确保员工和民工等基层劳动者切实享受到企业发展成果。他提出了“让无产者变为有产者”的理念,实施多种形式的全员持股制度,扶持员工和民工成为有产者,能够分享企业积累和企业剩余。在集团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同时,员工的收入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递增。集团为长年累月工作在荒郊野外的员工、道班工人和农民工盖起户均120平方米的高档住宅楼,还使不少家庭拥有了私家车,让基层劳动者享受到了集团发展带来的实惠。现在,跟随他创业的员工都提前进入了小康,成为通过勤奋劳动率先富裕起来的人。
为了让在东方路桥干活的成千上万的农民工也能逐步富裕,丁新民提出“东方金字塔”理念,把农民工和员工共同定位为企业的基石和主人。他还把民工联队建设作为集团的“一把手工程”来抓,把政治上是否平等、生活上是否关心、经济上是否增收、技术上是否提高作为衡量“一把手工程”是否合格的标准。他率先在民工联队成立了党支部,率先在民工当中发展党员,连续三次召开民工联队代表大会,重奖十佳民工联队10辆越野轿车、10辆农用车、10辆高级摩托车。集团独创性地出台“绿卡民工联队管理办法”,对评上绿卡的几十支民工联队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实现了民工免费就餐。集团还对每支绿卡联队捐助了统一服装被褥、冰柜、洗衣机、电视机、活动板房、钢架床、洗浴设备,民工来集团打工只带洗漱用具即可。此外,集团每年拿出300万到3000万元专项帮扶资金扶持民工联队发展。民工联队由初来时只能完成年产值几十万元的“锹头队”普遍发展成了年产值上千万元、上亿元的施工队伍。
丁新民推行的“一把手工程”还实施了定额管理、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让民工工资从过去的日均25元增长到现在的150多元。多年来,集团通过技术培训、下派指导员、技术帮扶等措施提高民工的从业技能。现在已有287名民工取得国家安全作业操作证书、352名民工取得国家劳动技能职称证书。先后有5万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各族民工在东方路桥实现了就业。广大民工在东方路桥找到了做人的尊严,更感受到了做主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民工党员代表被选为集团党委委员,参加集团决策。民工联队长和骨干民工每年参加集团的年初工作会议、“七一”建党纪念活动和年终表彰奖励大会。冬春季工闲时节,他们还和全体员工一样,享受集团补贴去国内外旅游。在东方路桥,没有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没有“民工荒”,企业年产值由1998年初创时的3000万元增长到2009年的27.5亿元。
质量报国,财富济世,用铁军作风塑造东方路桥质量品牌
作为企业最高领导,丁新民既能做到运筹帷幄,又能身先士卒。他曾被社会人士称为“光头局长”、“光头总裁”。这是因为每逢工程重大攻关的关键时刻,他总是“剃头明志”:“修不好工程决不留发!”于是,员工们都和他一样,“剃了头的上”!像战士出征一样,剃光头以示坚定的决心。在109国道东线工程决战100天的战斗中,丁新民每天吃住在施工现场指挥部,晚上12点钟安排完工作后才入睡,而次日凌晨4点,他的轿车准时驶出指挥部,开始检查沿线十几个点的施工准备情况。有一次,他高烧39度多,仍然咬牙和员工们抬着200多斤重的石头。在路面工程即将完工之时,石料告急。丁新民带人连夜到万家寨水电站工地求援,不慎掉进山间排水道中,双脚严重扭伤,脚脖子肿得像碗口一样粗,但他拒不住院治疗,仍拄着双拐坚持在施工第一线指挥,直到两天后工程合龙,他才在员工的劝说下住院进行治疗。在东杨公路建设中,又是凭着这种精神,使73公里长、需要3年工期的BOT项目实现了当年投资、当年建设、当年通车收费的目标,从而被交通同行们叹为奇迹。
在每条高等级公路建设中,丁新民明确要求所有工程要按高于部颁标准来修。在修筑东胜区杭南路过程中,有一段30米长的路面,经过自检,除了路面平整度未达到优良外,其余全部达到优良指标。有些员工认为已经符合规范要求了。但丁新民却做出决定:有一项指标达不到优良标准就要推倒重来,而且损失的工程款3万多元全部由责任人个人支付。连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多人也得主动承担连带责任付高额罚金。
2004年,丁新民率领东方路桥的员工们以BOT模式建设了内蒙古黄河段上桥面最长、跨径最大、科技含量最高的呼市至准格尔旗海生不浪黄河特大桥,从而改写了内蒙古人不能建造黄河特大桥的历史。
对党忠诚,牢记使命,确立党建工作在民营企业的统率地位
丁新民是党培养起来的忠诚的基层领导干部,他向来都把党建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他报批成立了鄂尓多斯市第一家民营企业党委,以党建工作为统率,并提出和组织开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企业”的创建工作,把党的一系列理论和方针政策落实到企业各个方面。接着,丁新民又在民工联队中组建了12个民工联队临时党支部、24个联队党小组,还新发展了13名民工党员,不仅使245名民工党员过上了正常的组织生活,而且使所有进入东方路桥施工的民工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的工作体系。企业多次组织为受灾地区和公益事业捐款,共产党员人人率先垂范。在汶川大地震后,集团的员工党员和民工党员迅速缴纳了“特殊党费”516.115万元。丁新民、胡承慧夫妇带头交纳100万元,他们的子女两家又交纳100万元。
丁新民这样诠释“东方路桥”的含义:我们修的路有两条,一条是有形的,即富国利民的物质之路;另一条是无形的,即体现东方美德、东方文化的精神之路。他带头身体力行,使东方路桥的路修到哪里,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的好事就做到哪里。
1998年夏秋季节,我国长江流域发生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当时,刚刚组建半年的东信公司正值修筑东杨公路的施工旺季,当时只领生活费的丁新民带头将5500元人民币捐了出来,创下了自治区交通系统为抗洪救灾捐款最多的纪录。2008年,集团在投资150万元建设东方小学的基础上,又投资1.2亿元捐建了东方新型现代中学。
丁新民就是这样以崇高的党性和人格书写着人生,带领东方路桥集团为共和国大厦增光添彩。相信在下一个10年的二次创业中,他和他的企业将续写更加动人的“东方传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