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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5月27日 星期一

市政府给优惠政策 区工会给装修补贴

梧州11位全国劳模喜迁新居

《工人日报》(2010年05月27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庞慧敏 通讯员张彩萍 马华)5月18日,灿烂的阳光映照着广西梧州市11位全国劳动模范的笑脸。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总工会主席李达球,梧州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勇等,把新房钥匙和自治区总工会补助的新居装修费送到梧州11位全国劳模手中。

在美丽的紫荆花园小区,李达球、刘志勇一行来到了市环卫处职工、全国劳模冯金兰的新家。三室一厅的新居布置得整洁雅致,冯金兰笑逐颜开地说:这套106平方米的住房,市场价约为每平方米3000多元,政府在采购时,团购价比市场价低10%,然后再以团购价下浮30%的价格出售给劳模,因此,她这套住房每平方米价格仅为1814元。冯金兰还乐呵呵地指着锃亮的消毒柜、抽油烟机、燃气灶、电磁炉等电器说:“这些家电都是开发商赠送的,家里的宽带、闭路电视、电话也是广电、电信等单位免费安装的,另外,自治区总工会还给我们送来了1万元的装修补贴。这样算下来,我入住这套新房总共节省了16万元左右!”

去年10月,梧州市总工会对本市全国劳模的住房状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发现该市14名全国劳模中,大部分人的居住环境差、住房面积小。而劳模们尽管有改善住房的愿望,但由于家庭经济状况等原因,只能望“房”兴叹。

2010年2月,梧州市政府制定《解决我市本级全国劳模住房困难给予优惠购房方案》,决定由市政府出面向房地产开发商团购住房,购房价以团购价下调30%为基准由劳模购买。

在全国劳模喜迁新居仪式上,李达球说,梧州市率先为全国劳模解决住房困难,真真正正把尊重劳模、关爱劳模、维护劳模的合法权益落到了实处。

据自治区总工会纪检组长黄宇群介绍,今年,自治区总工会把改善区级以上劳模居住条件作为2010年全区工会为企业职工办10件实事之一,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划拨了专项经费,确保10件实事的实施和落实。梧州市为11名全国劳模举办喜迁新居仪式,为自治区改善困难劳模的居住条件开了一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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