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就业促进条例 强化地方政府责任
《工人日报》(2010年05月24日 007版)
据新华社电 (记者孙青昊 屠国玺)记者18日下午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强化了地方政府在促进就业当中的责任,并结合甘肃省实际完善了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体系,标志着甘肃省促进大学生、农民工等各个群体实现就业将进行依法管理。
《条例》专门把“创业扶持”作为甘肃省促进就业的重要方向,特别是面对大中专毕业生,甘肃省将加大小额担保贷款以帮助其创业就业。仅在今年一季度,甘肃省就为966名创业大学生发放了小额贷款2955万元。
统计显示,2010年甘肃省大中专毕业生数量将达到17.5万人。甘肃省今年将采取积极有效的就业政策,力争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年底达到80%以上,规定今后凡是在建或新建的上亿元项目,都要吸纳30名以上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2003年至2009年,甘肃省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3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0.2万人,全省共输转农村富余劳动力2331.5万人次,全省累计有260多万人次享受到了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帮助3.5万户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了每户至少1人就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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