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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5月20日 星期一

第十一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揭晓

20个标兵单位和20名标兵个人获表彰,并将被分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

《工人日报》(2010年05月20日 001版)

本报北京5月19日电 (记者郑莉)记者今天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由全国总工会、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资委和国务院纠风办等七家单位联合开展的第十一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名单揭晓,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三分公司等20个单位荣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称号;王秀红等20人荣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称号。据悉,“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中,90%为一线职工、基层科技人员及基层工会干部。

据了解,此次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历时近半年,经过推荐、审核、公示和群众投票、评委评选等程序后确定表彰名单。全总将分别授予第十一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

受表彰的标兵单位分别为: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三分公司、天津滨海(塘沽)客运总站、河北省电力公司、山西潞安集团五阳煤矿、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中国吉林森工集团三岔子林业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采油厂、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江西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山东铁正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湖北武汉市武昌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湖南常德市第一中学、广西崇左市湘桂糖业有限公司、甘肃省电力公司庆阳供电公司、青海大坂山隧道收费站、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公司、南昌铁路局南昌车站、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受表彰的标兵个人分别是:王秀红、王奎书、曹晓斌、孙奇、周军、徐倩雯、侯晶晶、庄伟强、余瑞青、魏华、吴军、卢一夫、林金花(黎族)、陈其、义德阳、姜定普(苗族)、秦志敏、扎西央宗(藏族)、窦铁成、郑美兰。

此外,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等44个单位和熊璋等 42人分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和“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始于1994年,是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深化职业道德教育,弘扬行业新风,促进各行各业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风尚。

据全总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1995年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活动均表彰十佳标兵单位、十佳标兵个人及一批先进个人,因此被称为职业道德“双十佳”评选表彰。2003年起,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同时由全总授予标兵单位、标兵个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从本届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标兵单位和个人各增加到20名。截至目前,共表彰标兵单位110个,标兵个人12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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