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
安徽要求高风险企业
全员参加工伤保险
从5月起,安徽在全省开展工伤保险参保活动,要求高风险企业确保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力争完成年度任务50%以上。
安徽要求各市要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各类用人单位和服务业农民工都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非矿山、创业园及开发区企业的农民工都应参加工伤保险,同时,推进一定规模的商贸、出租车、餐饮、住宿等各类服务业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此外,新增铁路、公路、机场、水利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用的农民工,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参加工伤保险。《合肥日报》
玉树灾区离退休人员
养老金足额发放
玉树地震发生后,当地社保及银行办公设施和相关数据资料严重受损,社保代发系统瘫痪。为确保灾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时发放,玉树州本级和玉树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省社保局直接异地发放到企业离退休人员账户,称多、囊谦、治多、杂多、曲麻来县的基本养老金由省社保局直接拨付调剂金到各县社保局发放。
近日,青海省社保局工作人员昼夜加班,对从玉树灾区带回的发放人员名单、发放金额等资料进行核对,并协调省邮政储蓄银行就近发放。截至4月20日,玉树州本级及6县1200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出台养老保险
全国转移接续办法
近日出台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指出,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可随同转移。按此规定,江苏省参保人员流动到外省就业参保的,转移两部分,一是统筹基金,二是个人账户,转移比例要比国家规定的多。
据江苏省有关负责人介绍,从1998年1月1日起,国家将个人账户规模统一为11%,而江苏省在1998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为12%计入,比国家多1%。《扬子晚报》
广西可跨省接转养老保险
日前出台的广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制度保障了养老保险“无障碍”跨省接转。
跨省流动到广西行政区域内就业并参保的人员,如果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继续参保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并为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没有用人单位的,由参保人员本人直接向就业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继续参保和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南国早报》
温州2010年度
社保缴费标准确定
浙江省 温州市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确定,据了解,市区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确定为2290元,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个人账户按该缴费基数计算,并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划建费率进行划建。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如下:按月缴的方式缴纳12个月,养老保险最低年缴4879.44元,标准年缴4946.40元,最高年缴18299.52元。住院医疗保险年缴1648.80元,大病救助金年缴108元,门诊医疗保险年缴1511.40元。
《温州日报》 (明灿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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