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点新闻
□黄哲雯
《工人日报》(2010年05月14日 003版)
有望“后悔”
●新闻——
据《扬子晚报》报道,通过网络或是电视购买的东西拿到手后发现“此货非彼货”时,“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后三十日内退回商品,并不承担任何费用”,可能成为新消法中的法定条款。
●圈点——
与在实体店购物不同的是,网络和电视购物存在相当大的风险。新消法可能增设的“后悔权”,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网络及电视购物走向规范,让商家懂得只有讲诚信才能立得住脚。
家长签字
●新闻——
据《重庆晚报》报道,重庆某中学要求高一和高二走读生早晚要上自习,并发了一份打印的统一格式申请书,让家长签字,表示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圈点——
相似的做法还有,一些学校组织学生春游时,先要让家长签字认可学生春游发生意外校方概不负责——不知一些人是否想过,若真出了事,学校果真可以置身事外,不担任何责任吗?
重视婚检
●新闻——
据《新京报》报道,今年,北京市各个区县的婚姻登记机关都将设置健康家庭咨询室(台),倡导健康婚检,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还有望配设婚检室。
●圈点——
以将婚检室设在婚姻登记处的方式来倡导婚检,可见当下不少新人们对婚检并不怎么重视。一些人之所以排斥婚检,大多是因为没有意识到婚检的重要性。因而与配设婚检室相比,更重要的是加大有关婚检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让新人们自觉自愿地婚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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