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统一 覆盖广泛 职工满意
郑州市总每年打造200个“工人先锋号”
《工人日报》(2010年05月11日 002版)
本报讯(通讯员李承锦 记者肖树臣)日前,河南省郑州市总工会印发《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实施办法(试行)》,决定每年在各企事业单位和集体中评选200个“工人先锋号”集体,力争用3~5年时间,使参与创建活动的职工和班组数达到70%,把“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打造成标准统一、覆盖广泛、职工满意、影响深远的劳动竞赛活动品牌。
《办法》规定,“工人先锋号”授予对象是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具有时代性、先进性、示范性的下列集体:企业中最基本的生产管理单位(车间、工段、班组、营业所、柜组等);事业单位的科(室);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部门的服务窗口;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和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的集体等。
据介绍,“工人先锋号”的命名将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群众认可、严格考核、宁缺毋滥的原则,每年评选200个以内。各级“工人先锋号”集体的骨干成员,所在单位在组织疗休养、考察交流和培训等活动时,应优先给予安排。同时,市总将对“工人先锋号”实行动态管理,对已不能发挥先锋示范作用的“工人先锋号”集体,采取责令摘牌、自动摘牌、自然摘牌等方式取消其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