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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5月10日 星期一

怀孕时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终止?

《工人日报》(2010年05月10日 007版)

我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还有两个月就要到期,单位也明确表示将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但是,我已怀孕三个月,我听说用人单位不能解雇怀孕的女工。

请问,我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合同是否终止?

读者:李娟

李娟: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据此,单位与你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上述情形消失时为止。

(张建斌 河南省永城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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