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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5月10日 星期一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引市民质疑

重庆官方回应:先拆除后规范

本报记者 李国 本报通讯员 解书映
《工人日报》(2010年05月10日 003版)

自今年3月底以来,一场声势浩大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在重庆主城展开,当地大规模拆除户外广告牌、报刊亭,更换部分行道树……重庆市容市貌一时间有了较大改观,在大部分市民拍手称快的同时,也有不少市民认为,大规模拆除户外广告牌、报刊亭“矫枉过正”,且对部分社会弱势人群冲击过大;还有市民追问,拆牌行为是否“依法行政”。

5月6日,重庆市政府召开新闻通报会,回应公众对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中出现问题的质疑。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所有行为均严格依法行政,无论广告牌或者报刊亭,都不会一拆了之,而是先拆除后规范。

过多过滥的户外广告成为一大顽疾

据不完全统计,重庆市主城区户外广告面积达到了40万平方米左右。“重庆市的户外广告过多过滥,多次整治多次反复,已成为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顽症,和北京、上海以及沿海城市相比,全市户外广告在品质上,艺术性上,差了好几个档次,就是和成都、西安相比,也有差别,对户外广告,市民不满意,来宾也不满意,就是广告业界,自己也不满意。”重庆市有关领导如此评价该市户外广告现状。

据重庆市广告协会统计,从2002年开始,重庆经济快速发展,户外广告公司的数量呈井喷式增长,每年平均新增过百家。目前,主城从事户外广告的公司有1600余家。

“一块广告牌养活一家人。大家削尖脑袋往里钻,是暴利驱使。”该市某大型广告公司老总尹某坦言,他在渝北龙溪设置了一块100平方米的户外广告,从拿到经营权到建筑成本,费用是20多万元,每年广告收入近100万元。

记者走访多家户外广告公司后得知,这一行业,投资“纯”回报率在30%左右。在2007年金融危机前,市场蛋糕最大值达到20亿元左右。

暴利催生行业“畸形”。尹某说,为拿到广告经营权,想方设法不惜成本。有的“狸猫换太子”,巧借公益广告之名;有些人脉好的广告商,甚至先斩后奏立了再说,接受几万元罚款后再变相生存。这些人拿到经营权后,想的就是快速变现。一锤子买卖,哪还考虑广告档次,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

要提升城市品质必须“先破后立”

事实上,重庆市委市政府在两年前,就开始着手治理户外广告乱象。

2008年8月,重庆市政府发布《关于清理整治主城区户外广告的通告》,对主城区7类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同时,暂停主城各区户外广告审批。

“市政府出台这一规定,是刹住歪风的特殊举措。”该市市政委一负责人说,这样,市政部门对一些设置不合理广告牌实施拆除时,可减少矛盾。

然而,经过前两年的清理整治,重庆市户外广告过滥并未缓解。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各区广告是“谁审批谁拆除”,市级部门行使监督权,只能督促纠正。 

该市市政委一官员坦言,区县市政部门去拆一些广告牌时,一些广告商找各种理由,并动用“关系网”说情。多次查处遭遇阻力,虎头蛇尾收场。

今年3月17日,在重庆市传达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市委书记薄熙来在讲话时表示,要立即启动4件大事,其中之一,就是城市改造。11天后,主城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召开,重庆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重庆市广告协会有关负责人预测,这次行动后,许多从事户外广告的公司将失去谋利平台,七成将关门或转型,行业面临“洗牌”。为避免在一棵树上吊死,个别户外广告公司开始试探多元化经营。更多公司则希望通过行业自律和政府干预,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

重庆市市政委官员告诉记者,拆除广告牌,会给广告企业带来些直接损失,阵痛不可避免。但相对于城市环境的公众利益,整治和改革又势在必行。经过行业“洗牌”后,对生存下来的一批有实力的企业来说,将是做大做强的难得机遇。

这次整治后,户外广告并非消失殆尽。重庆市市政委官员表示,主城户外广告原有5700块,面积共计39.4万平方米,本次行动拆除一半。保留下来的户外广告的一半用作商业广告,另一半作公益广告。也就是说,今后,全市商业广告只保留10万平方米左右。

户外广告与城市环境的“新秩序”该如何建立?

重庆市市政委负责人认为,作为一个日趋国际化的大城市,重庆户外广告的存在绝对是有必要的,企业客户有这样的需求,希望有这样一个传播平台,去做品牌推广。

然而,户外广告作为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成为城市风景,具有其丰富的内涵,它的价值不仅仅是为广告中的产品作宣传,更为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一种文化、一种风貌,它与城市的形象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至于今后哪些地方允许保留广告牌,该负责人说,市政委正在牵头做规划,适当保留广告牌的地方包括商圈、两江四岸、一棵树和两江游范围内的广告(主要是灯饰广告)、轻轨和公共站台及一些窗口地区(火车站、汽车站)。其他地方原则上都不再设广告牌。

此外,为了防止户外广告“死灰复燃”,市政委将严把“入口关”,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户外广告设置详规出台前,全面禁批、禁设户外广告。

与户外广告整治一样,对于占道亭棚摊点的整治也不是简单的“一刀切”、“一拆了之”,而是对拆移的报刊亭进行重新规划定点。优先设置在靠近主干道条件较好的支次干道,未设点的广场、商圈、公园,以及具有条件的社区。同时,市政府多个部门将联合制定《重庆报刊亭管理暂行办法》,并举行听证会,听取经营者、市民、管理部门等各方意见,共同明确报刊亭功能定位和责任单位。

与此同时,清理整治后,重庆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委将加大巡查督办力度,如发现违规审批、违法设置广告的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拆除一起,同时,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户外广告不再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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