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双桥开展第二轮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
《工人日报》(2010年05月05日 002版)
本报讯(通讯员宋宝军 记者张世斌)“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平均增长最低不得低于5%。”近日,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辖区内所有镇(街道)工会组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开展了第二轮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使小型非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真正落到了实处。
据了解,这次工资集体协商在去年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小企业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等问题,对工资增长机制、职工超时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协商。经过双方代表反复协商,各镇(街道)工会在新的《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平均增长最低不能低于5%。
对于这样的协商结果,双桥区很多企业都表示支持,并立即付诸行动。承德市蓝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工资增幅达到20%,承德市安康医院职工工资增幅为7%。与此同时,此举也大大激发了职工为企业发展建功立业的积极性,是实现企业和职工“双赢”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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