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修改
以个人拥有为依据改为以家庭拥有为依据
《工人日报》(2010年04月23日 003版)
本报讯 (记者董沛)银监会日前表示,作为房地产市场紧缩措施之一,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修改,由以个人拥有为依据改为以家庭拥有为依据,家庭包括个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内。
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表示,房贷是否已经偿还并不影响第二套房的定义。此前,银行根据购房者是否已经偿还第一套房的房贷来判断一处房产是否为第二套房。
国务院上周六发布通知,进一步收紧投机性投资,包括允许银行停止对已经拥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者发放贷款,进而抑制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的过快上涨。
政府最近已经将第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40%提高至50%,并要求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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