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联手推出相关指导意见
我国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有望提速
本报北京4月15日电 (记者刘颖余)国家体育总局今天在京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发表讲话,阐述了《指导意见》出台的意义,介绍了《指导意见》取得的重大政策突破和创新,以及国家体育总局贯彻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
据介绍,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主要包含六个方面,共二十条。主要内容有: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阶段的文化教育工作,打好文化教育基础;拓宽运动员培养输送渠道,为就学就业创造条件;发挥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示范作用,抓好文化学习;完善并落实各项激励和保障政策,切实维护运动员切身利益;构建和完善运动员职业转换社会扶持体系,帮助运动员顺利实现职业转化;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施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
刘鹏在讲话中指出,《指导意见》的出台,更好地实现和维护了广大运动员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了广大运动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文化教育和保障的利益问题,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运动员群体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深入实践调查研究、通力合作的结果;是推进建设体育强国,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契机,必将进一步激发运动员顽强拼搏的内在动力,有利于后备人才培养,有利于进一步夯实竞技体育发展的基础,有利于不断改革和完善举国体育、促进体育事业科学发展,也将成为备战伦敦奥运会的激励因素。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解决困扰多年的难题的一系列新举措,实现了若干政策的重大突破和创新:一是突出解决理顺运动员文化教育的体育机制问题;二是突出解决运动员保障政策系统化的问题;三是突出解决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落实。《指导意见》的实施是该工作的崭新起点,体现了坚持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体系与推动政策落实并重的工作原则,内容更加系统全面,指导性更强。
当前,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继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之后,国务院在2009年上半年确定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条例》;今年3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3月30日,又转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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