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工人日报》(2010年03月25日 005版)
本报讯 (记者蒙景辉)为了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青海省政府在结合本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实际,继续实施好已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基础上,又于3月初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以扶持自主创业、开展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服务和实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等六大政策措施,强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省委省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高度重视,并将其摆在了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中,省政府提出的六项具体政策措施为:
一是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新增就业岗位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按照合同期给予3年的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励;二是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在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的同时,对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高校毕业生,2年内给予生活补贴;三是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四是加强就业服务。五是坚持推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六是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各地区都要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基层管理服务岗位,聘用纯农牧户家庭和城镇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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