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职工赢得社会的尊重,赢得幸福生活
【人物点击】姜春善:一位善良的“阿妈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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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善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邮政局工会主席, 46岁。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巾帼建功先进个人。
延边邮政工会系统在她的带领下,先后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和“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
提起延边,人们自然会联想到长白山下、海兰江畔那风光秀美的山山水水;说到朝鲜族,人们更会啧啧称道美丽、善良、无私、奉献的朝鲜族女性。姜春善,就是众多朝鲜族女性中的一位。
人如其名,一走近她,你就会感受到她待人的那种春天般的温暖。特别是在工会主席的岗位上,她把一颗炽热的心捧给了她的职工,她把朝鲜族女性的善良和美丽演绎得淋漓尽致。
引领深山信使走出了大山
2004年末,姜春善当选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邮政局工会主席,岗位责任把她和职工拉近了。
为了全面摸清基层职工状况,姜春善下基层邮政网点调研。走访中,她发现长年奔走在乡村邮路上的投递员有很多感人的故事,她深深感到,他们应该得到企业的尊重,社会的喝彩。
工会成功推荐的第一个典型是2005年的 “延边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开始后。姜春善派工会深入各局发现典型线索,最后确定了安图县两江支局投递员王会明,总结出王会明 “25年乡邮路,一个心眼为农民”的事迹材料。她眼含热泪看完了王会明的事迹材料,怀着激动的心情开始向相关部门推荐这个普通的邮递员,向记者们反复讲述王会明的故事……
这位25年来在长白山深处乡邮道路上行走距离绕地球近8圈默默无闻的乡邮员,就这样被社会认识,并感动了很多人。2009年他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姜春善深深地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延边州邮政系统职工自上世纪50年代初开始,就先后涌现了李虎天、崔哲淑、王永全等全国劳模,他们的事迹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延边邮政职工。“作为工会主席,我有责任让劳模精神永远弘扬下去。”5年来,姜春善共总结选树推荐了全国劳模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名及省、州劳模21人,在这些先进典型中,有正式职工也有乡村邮递员,他们现在已经成为了企业的无形资产。
帮助劳务工赢得尊重
延边州邮政系统劳务工占企业50%,大部分都在一线窗口工作。工作中,姜春善关心着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尽心尽力发展维护着他们的权益。
金仁哲自上世纪80年代末就进入了珲春市邮政局,当上了一名每日奔波在边境线上的邮递员。因为企业体制和地区之间差异的原因,邮政劳务工的薪水并不高,再加上金仁哲爱人身体不好,经常有病,夫妻二人租住在22平方米的简陋平房,生活十分拮据。为缓解家庭开支,金仁哲在工作之余靠下河打鱼卖钱来填补家用。虽说日子过得清贫,但他这么多年来,在工作上没有延误一次上班,没有丢失过一封邮件,投递准确率达100%。
2007年,姜春善了解他家的情况后,在感慨的同时,心里也格外沉重,也就是从那时起,金仁哲一家人的事成了工会主席姜春善的事。
在姜春善和珲春邮政工会帮助下,2007年职工捐款给金仁哲家里换了彩电,局里还帮助他盖了81平方米的新房子。彻底为金仁哲解决了后顾之忧。在姜春善的力荐之下,2008年金仁哲获得了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按照省公司的规定,金仁哲因贡献突出由B类合同工转为A类合同工。
“她帮助我们赢得了社会上的尊重,赢得了幸福生活。”金仁哲及爱人每当提起姜主席,眼圈都是红红的。
为企业捧回了“和谐”的金牌
延边州邮政局共有2000多名邮政职工,而这些职工中,有满族、蒙古族、回族 、朝鲜族等10多个少数民族,企业用工上也一直采用3种用工方式。为此,姜春善感觉到,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实现企业与职工“同步发展、双赢共进”的惟一有效途径——只有让每个职工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企兴我荣”,才能充分调动起职工推动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姜春善任工会主席后第一件事就是全面完善企业的职代会各项制度,把签订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作为实现企业职工双赢共进的法律保证。至此,延边州8个县市邮政局工会在修订的集体合同中,必须明确增加职工收益与企业效益同幅度增长的条款。企业必须为正式工和劳务工都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种保险。此外,还必须成立大病互助保险、扶贫基金等,用以解决特困职工生活问题。
企业每取得一个进步,职工便得到一个实惠,从2006年开始,全局每名职工年休假7天,业绩突出的员工还可享受荣誉旅游待遇。 工会在职工中进行的幸福指数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职工的幸福指数在不断攀升。
“依靠职工办企业,企业发展惠及员工。让职工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这就是我们最大的政绩观。”姜春善的这番话让人多少明白了,为什么不少年轻的职工称她为“阿妈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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