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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3月18日 星期一

为困难群众送去更多关爱

秦皇岛廉租户物业费由政府埋单

《工人日报》(2010年03月18日 004版)

本报讯(记者王贵元 通讯员朱润胜)秦皇岛市政府近日研究决定,为让去年369户搬进廉租房的低收入家庭住得下、住得好,他们的物业费和电梯费由政府承担。

近年来,秦皇岛市把廉租住房保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每年都有数百套实物廉租房投入使用,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全市不断扩大城镇廉租房保障范围,规定家庭年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城镇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一律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同时,还在河北省率先将“三无”户(无经济来源户、无劳动能力户、无法定的赡养或抚养户)、烈属、残疾等特困家庭,以及因疾病灾害等重大变故而失去住房的家庭也列入了保障范围。

在此基础上,该市有关部门在实物配租管理过程中了解到,低收入家庭多为老弱病残的困难群体,靠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生活,无力缴纳廉租住房的物业管理费和电梯使用费。为了给这部分困难群众送去更多的关爱,该市研究决定将去年已办理实物廉租住房入住手续并已交纳物业费和电梯费的,两笔费用于本月底前退还,总共369户廉租住户的物业费和电梯费合计1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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