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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0年03月17日 星期一

2010年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又一个标志性年份,在多个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值得期待

【特别关注】优化结构 普惠民生

■周谊生
《工人日报》(2010年03月17日 007版)

李法明 画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教授将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全国人大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总结为“优化结构、普惠民生”。两会虽已落幕,但从海量信息的网络上,仍随处可以看到从两会代表与网友的互动,到政府在新一年的作为,莫不是着眼民生,事事牵动人心。

调整结构是改善民生的基础

结构性的矛盾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性因素,调整和优化结构已构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前提,调整结构也是进一步改善民生的一个基础,在温总理的报告中占据非常特殊的位置。

郑功成说,在结构优化方面,要对投资、出口、消费三大比例关系进行调整,就是要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力;要加快第三产业,尤其是服务业的发展;还要对城乡结构进行调整,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来推进城镇化的进程,通过改革户籍制度,让农民工享受平等权益,让农民工融入到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要对区域结构进行调整,发挥各区位的比较优势,要对老少边穷地区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尤其要调整社会分配结构,坚决扭转社会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在社会分配结构中,要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通过财政税收来调节社会分配差距;对垄断行业社会分配进行改革;调整投资结构,让更多的投资投向民生领域,比如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让更多的财政资源投向民生,投向社会保障和国民福利等等。

户籍制度改革已启动

郑功成认为,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遗留的产物,是城乡二元分割的依据,是现代化进程中必须要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传统的户籍制度,不仅束缚了人的自由流动,也影响着流动人口的权益,它跟国家的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以及城乡统筹发展的方向是相悖的。

必须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最终实现全体居民自由迁徙,是我们的目标。目前的形势值得乐观,一是改革户籍制度已成共识,只是在具体的改革方案上有分歧。

二是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已明确强调了要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我国的城镇化步伐将会有明显的加快,这为户籍制度的改革提供了一个大的背景条件。

三是这次全国人代会修改通过《选举法》,过去城乡居民同票不同权的现象改为同票同权,将为我国户籍改革加注一个推动力。

四是国家明确要放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要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落户条件。这表明户籍制度改革,实际上已经启动,希望这个进程要加快。

让4050下岗者共享改革成果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说,在就业和民生问题上,要把增加就业保证民生,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作为各级政府考核的主要指标。只要就业上去了,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上去了,消费需求也就较快增长,经济增长也就是GDP的增长是自然而然的事。如果把指导思想放在这,4050人员的就业问题也会解决得更好一些。

退休金双轨制引人关注

郑功成说,退休金双轨制核心的问题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制度和企业的养老金制度待遇差距太大。理想的目标制度应该是统一的,只有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才符合社会公正的原则。在我国,要让公职人员、企业职工、农民,以及其它的群体都在同一个养老保险制度里享受同样的权益,这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但短期内不可能实现。要盯住养老金待遇的差距,想办法来缩小不同制度覆盖下的不同群体的养老金的差距,是比较理性的一个方案。

社保问题需依次解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说,要增进养老保险制度乃至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平性,需要依次解决四个问题:第一,从无到有的问题。当我们还有很多人缺乏基本社会保障的时候,应该把对这些人群建立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追求公平的第一要务。去年国务院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使全国10%的地区1300多万60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开始享受最基本的养老保障。

第二,从小到大的问题。覆盖范围要从窄到宽,使更多的人被纳入到社会保障制度里面来,以体现它的公平性。

第三,要解决社会保障水平从低到高的问题,使水平过低或者偏低的那部分群体能够尽快地或者较多地提高他们的保障水平。国务院连续六年调整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标准。从2004年的人均每月700多元提高到2010年春节之前的1300多元。

第四个问题,是统筹协调。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解决跨省流动就业的那些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问题,今年还要实施跨省流动人员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同时,我们还要解决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问题。双轨制问题也是统筹协调的问题之一。

今年医疗生育保险工作

胡晓义从七个方面介绍了今年的医疗、生育保险工作:一是巩固并进一步扩大医疗、生育保险覆盖面。2010年底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4.1亿人以上,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亿人。

二是有重点有条件地提高并均衡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政策要进一步向重病患者、困难人群倾斜;要逐步均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待遇,做到“限高、稳中、提低”,逐步缩小医疗报销比例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要积极推进门诊统筹。

三是落实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的政策措施。各地要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细化操作办法,完善业务流程,确保7月1日按时启动、平衡实施。

四是加强医疗保险标准化建设。各省要按时完成乙类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确保下半年开始执行新的药品目录;加强监测和分析,提高标准化管理的科学性。

五是加强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

六是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工作。

七是积极配合做好深化医药卫生行政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工资条例》年内将出台

起草中的《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切实保障劳动者利益的条款将被纳入其中。有专家认为,《工资条例》的出台是收入分配改革从“说”到“做”转折的开始。

据了解,早在3年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计划推出《工资条例》,《工资条例》将是目前级别最高的关于劳动者薪酬保护的法律条款。有专家认为,随着今年全国两会对收入分配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工资条例》的推行势在必行,今后用工问题的法律责任将更加清楚。

据国家发改委就业与收入分配改革司司长张东生介绍:“目前收入分配共有三个层次,一是初次分配,即劳动者的工薪。二次分配是税收,第三次分配是各种慈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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