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让带薪休假不是水中月

“我去年的年假还没有休呢!”“咱们还有带薪休假啊,我从来都不知道。”虎年新春刚过,小田所在的办公室就因为讨论带薪休假问题而显得格外热闹。
对于以工作为谋生手段的劳动者来说,带薪休假是一种福音。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开始实施,广大职工开始享受到这种法定“福利”。然而,对部分职工来说,带薪休假依然是“镜中花、水中月”。
带薪休假,把“纸上的权利”转化成职工人人享有的“幸福”——职工期盼,这样的声音能够出现在两会上。
“说实话,休年假对我来说,可望而不可即。”文先生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是单位的中层干部。工作6年多以来,从未休过年假,“我的工作岗位是定岗的,不可替代,我休假了,就意味着活儿要中断,这显然不可能。”
事实上,不能休假、无法休假的理由可谓林林总总。竞争激烈,怕砸掉饭碗;工作繁忙脱不开身;薪水要打折扣;领导都不休假下属岂敢休假……正是这些原因,让不少上班族对带薪休假总也“爱”不起来。
“我上班近5年了,从未休过年假。老板不可能让你休息还给你发工资,除非你想下岗。”说到休假,李晗显得很无奈。
李晗在天津的一家装修公司工作,因为房地产市场火爆,李晗的工作安排非常紧凑。她说:“别说年假,就是正常假期都没法休,越是节假日越忙。”
李晗每周休息1天,“五一”、“十一”长假也只能休息3天,并且休息时如果公司有急事还得随叫随到。
记者了解到,在带薪休假这个问题上,还有不少单位,因为效益好,便通过支付加班费的方式“买休假”。在湖南株洲某航空国企工作的黄俊已经记不清楚自己多少次在节假日加班了,“申请的年假也休不了,单位说会给我们算加班费。”
不过,像黄俊一样不休假能拿到加班费的人,却不是很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但接受记者采访的职工大多表示,他们虽没有休年假,但却从来没有拿到过加班费,而且也不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企业支付这笔报酬。
文先生就从未拿过加班费。“人在职场,这些都得看开些”,他说,和单位的劳资部门争论没意义,因为“人家早就把相关法律研究透了。”你问单位,单位会说我们提供带薪年休假给职工,但是你没申请,所以不能算你额外加班。“事实上,现在岗位竞争如此激烈,你说,我敢申请吗!”文先生苦笑着说。
“小额劳资纠纷的维权成本过高”使得不少人在休假问题上选择息事宁人。而且,职场“潜规则”的暗示,让劳动者更不敢因带薪休假问题而拿起法律的武器。
公司的白领,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他们虽无法休假,但却知道自己所拥有的休假权利。但是,对于有的劳动者来说,带薪休假这项法定的权利,距离他们才是真正遥不可及。
北京一建筑工地的农民工老戴和某小区保安吴明,就从未听说过“带薪休假”。
老戴随着河南的一家建筑公司一直在北京务工,干得是“包天算钱”的活儿。说起带薪休假,老戴的同乡们嘿嘿直笑,仿佛这是和自己毫不相关的“天方夜谭”:“不上班就不给钱呗,你请假,说不定连上班的钱都很难拿到手了。”
吴明是北京市东城区一工商银行的保安,虽然是“80后”,可在带薪休假的问题上仍然是一片“盲区”:“我们不能享受吧,和我们没关系吧?”
“其实我也想休息,来北京两年了我都没时间去看看天安门、鸟巢。”在吴明的字典里,休假就意味着扣钱,带薪休假是他不了解,也不敢奢望的事情。
“两会的代表委员们能帮我们呼吁吗?”听说有休假不扣钱的好事情,吴明的几个同事纷纷对记者说,“如果单位能落实这个政策就好了,其实我们也想休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