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改革统计制度让平均工资不“失真”
网友“我要公平”留言:我在北京一家纺织企业工作,已经干了5年多,也算是熟练工人,经常加班加点,每月收入不过2000元,在企业也还算高的。可报纸上说,早在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就达到了44715元。我了解到身边的同事、朋友,大家收入都与我差不多,怎么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就比我们的实际收入高出一倍去呢?
全国政协委员刘玉明就此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要公平”的提问反映了当下大家普遍关心的工资“被增长”问题,由于统计上难以更真实准确地反映职工收入情况,导致看似平均工资年年高位增长,普通职工却感受不到。他分析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有的人群工资收入大幅度增加,从而拉高了平均数。
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比2007年增加了4297元,增长17.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0%。而据全总的调查,2007年普通工人的月平均工资为1155.88元,为全部职工平均水平的84.6%,且72.4%的普通工人的月工资低于全国平均工资。同时,地区、行业、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却越拉越大。同样还是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中,证券业172123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9倍;其他金融业87670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0倍;航空运输业75769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6倍。至于企业内部高管和一线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刘玉明委员认为,这种笼统的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不能反映出行业、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掩盖了一些行业、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过快或过慢的真相。因此,如果以此为指标来衡量职工收入水平,必然有失偏颇。
“当前,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已是箭在弦上。”刘玉明委员表示,在中央一再明确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的背景下,如何使平均工资的数据更具普适性,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普通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情况便显得极为重要和迫切。
刘玉明委员建议从3方面加快进行统计制度改革:一是充分运用统计学上的各种处理办法,尽量采用更具代表性的中位数,避免特别高的少数乃至个别水平会明显抬高总体平均水平的现象,力求平均工资能够更客观地反映收入情况;二是根据当前不同阶层收入水平分化的实际情况,对管理者和一线职工进行分类统计,既提高平均工资的客观度,又更清晰地反映出收入差距及其背后的原因,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信息;三是扩大统计对象的范围,将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岗职工都纳入工资统计范围,努力使获得的统计资料能够比较真实、全面地反映全社会劳动就业的分布与构成以及劳动报酬的收入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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