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企业发展为目标 以职工维权为重点
西宁市总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
《工人日报》(2010年02月22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蒙景辉)由西宁市总工会组织的以企业发展为目标,以职工维权为重点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正全方位展开。活动规定,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结果作为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前提条件,有效促进了职工权益的实现和企业健康发展。日前,该市有4家企业被命名为省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2家企业被命名为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在创建活动开始前,西宁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为组长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随即制订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把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工会组织等职工关心的焦点问题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明确规定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审结果作为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双先”评选的前提条件。
创建活动全面展开后,西宁市总工会首先确定了34家有影响的企业作为创建活动试点单位。去年开始,市总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创建活动的措施和办法,重点解决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等突出问题。在日前受到表彰的36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率达到100%。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的建设。目前,该市签订独立集体合同674份,区域性集体合同266份,覆盖企业2921家,另有18家企业还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17家企业建立了工资要约制度。
创建活动开展后,不少企事业单位还健全了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目前,该市国有和控股企业职代会制度建制率达92.3%,事业单位职代会建制率达98%,1095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厂(校、院)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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